企业新型学徒制的主要内容就是“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鼓励“名师带高徒”“师徒结对子”,激发师徒主动性和积极性。
师傅言传身教,徒弟揣摩学习直至上手,使技艺得以衔接和传承。如今,这种传统的“师傅带徒弟”正被注入新的活力,新型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方式应运而生。在新型学徒制教学中,徒弟在跟着企业里的师傅学技术的同时,还要参与到院校的学习当中,从而得到理论和实操两方面的水平提升。这种产教结合的学习方式有点像德国双元制,而且双元制也是从学徒制发展而来的。
“双元制”职业教育最早产生于1897年,这是因为产生于中世纪的学徒培训制度在19世纪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出现了以帮助学徒提高普通基础知识和职业理论水平为目标的职业进修学校;二是出现了它与企业的教学车间共同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萌芽,从而有了校企合作教育产生的基础。
在14、15岁左右的时候,德国青少年们会进行选择,很多孩子不再走学术道路,而是进入职业学习培训体系,这一过程将根据专业和公司的不同,持续2年到3年半不等。
如今的双元制,保留和发展着学徒制中的传统特点,也进行了更适应现代社会的改革。学徒在职业实践现场中的在岗学习得到保留,使得职业工作现场的体验式、浸润式学习成为可能;
手工业行会对学徒制的监管(主要是技能的考核与认证权力)得以保留,20世纪30年代工业部门与手工业部门达成和解,委托联合性行会行使这一权利(王星,2015)。因此,德国双元制是考教分离,相关行会(即HWK和IHK)负责培训期间的所有资格考试。
学徒仍然作为培训企业的学徒工由企业进行招募,签订合同,如同当年徒弟拜到师傅门下,企业(师傅)有管理、调教之职责;学徒获得报酬,其工资待遇受劳资集体协议管辖。而其作为教育措施的功能目标一方面既有对传统的发扬,另一方面也随着时代有着深刻的内容变化。
双元制一直意在培养合格公民,如今更高举“职业行动能力”大旗,指向专业、人格、社会及方法能力的全面发展。因此,学习地点和学习内容的拓展成为双元制的必然选择:除了在职业现场这一学习地点学习工作知识,还要学习行业通用的职业知识(比如跨企业培训中心),并在职业学校(Berufsschule)学习技术理论,以及读写、计算甚至宗教(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