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双减政策的含义课归纳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在此大背景之下,德国双元制教育对于我们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那么,何为双元制教育呢?这就不得不说德国的职业教育了。
德国职业教育的最大特色体现在课堂学习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的“双元制”。所谓“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把传统的“学徒”培训方式与现代职业教育思想结合的一种学校和企业合作办学的模式,学校为“一元”,企业为“另一元”。在德国,不仅高中阶段、大学阶段也是实施双元制教育的,它的特点和目的是能直接向企业输送成熟、合格的技术工人。
首先,学员要与培训企业签订合同,该合同是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中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法律依据,由行业协会提供,并在行业协会登记。
合同中包括以下内容:
• 学习年限
• 学习的起止时间
• 试用期
• 假期
• 学习内容
• 生活津贴(由培训企业进行支付)
企业在真实的工作环境(提供企业教师、最新设备等等)中,为学生提供系统化教学。
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由各州文教部制定。它的任务是在服从企业培训要求的前提下实施普通和专业教育,深化企业培训中的专业理论。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考核、成绩认定及证书发放由各行业会负责。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结业考核两种,从考核内容上分为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种。通过考核的学徒工可以得到国家承认的岗位资格证书,成为该岗位上的合格技工。在企业,学生可以掌握到相关专业的职业能力(职业简介/标准),企业必须按照最低要求(教育标准)传授与该职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此外,学员能够掌握通过考试(考试标准)的知识与技能。
学员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需要参加单独组织的考试,并由多方利益相关者组成考试委员会,学生通过考试后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行业协会颁发,是全国承认。
参加双元制教育的学生具有更多发展机会,他们可以与所在教育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与新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的工作;或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从事与所学专业不同的工作;或者继续进行职业深造。
经济界、社会伙伴和政府部门全都参与到双元制职业教育。行业协会能够为教育企业提供咨询,为教育企业的教师提供培训;对企业和企业教师进行评估、认证,确保其职业教育资格;监督企业教育运行(设施、教师等等);为企业招收学员提供支持,登记教育合同,组织中期考试和结业考试,调解受教育者与企业间的纠纷。政府部门为公立职业学校提供财政支持,并对其开展的非全日制职业教育进行监测和监督,并制定相应的职业教育制度和标准。社会伙伴工会和雇主协会共同商定需支付给受教育者相应的生活津贴数额,并且,工作委员要会监督企业教育的运行。
双元制所依赖的一些条件要素在我国也具备或在发展,比如较强的政府调控能力、高质量发展对技术工人的急迫需求、一些龙头企业具有开展职业教育的能力和战略、“工匠精神”得到大力倡导、沿海地区行业协会日趋成熟、企业用工成本上升等,双元制的精髓有可能成功本土化,在一些地方还得到了证实。
虽然当前我国政社合作的基础薄弱,但政社分开、简政放权、社会治理改革创新都有利于社会伙伴的发展。可加大放权力度,推进行业协会代表企业,参与有关决策咨询、标准制定、资质认定、培训监管、考试认证、行业调查等。针对我国企业参与的战略意识不强的顾虑,可运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基金统筹、土地和户口指标倾斜等引导措施。适当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的严格管理和规范发展。
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方面,在市场决定薪资情况下可以更好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可考虑推进职业教育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互认,对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在积分入户时予以加分,设立技工序列国家级嘉奖,提高技工政治社会地位等。